一、背景信息
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(CNAS)是負責實驗室認可的權威機構,其認可活動依據(jù)國際標準、國家標準及特定領域的應用準則。通過CNAS認可,實驗室可證明其技術能力與管理體系的合規(guī)性,提升公信力并實現(xiàn)檢測結果的國際互認(如加蓋CNAS標志或MRA國際互認標志)。
二、CNAS認可的核心依據(jù)標準
CNAS認可依據(jù)分為基本準則(通用要求)和專用準則(特定領域補充要求),主要包括以下標準:
1.國際標準轉化準則
CNAS將國際標準等同轉化為認可準則,覆蓋各類實驗室:
CNAS-CL01(等同采用ISO/IEC 17025):
《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》——適用于通用檢測/校準實驗室,核心標準要求涵蓋人員、設備、方法驗證等25個要素。
CNAS-CL02(等同采用ISO 15189):
《醫(yī)學實驗室質量和能力認可準則》——針對醫(yī)學類實驗室,強調生物安全及醫(yī)療檢測特殊性。
CNAS-CL03(等同采用ISO/IEC 17043):
《能力驗證提供者認可準則》——規(guī)范能力驗證計劃的設計與實施。
CNAS-CL04(等同采用ISO 17034):
《標準物質/標準樣品生產(chǎn)者能力認可準則》——要求標準物質生產(chǎn)的溯源性與質量控制。
2.國家標準直接引用:
部分領域直接采用國家標準作為認可依據(jù):
CNAS-CL05(依據(jù)GB 19489):
《實驗室生物安全認可準則》——針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等級評審。
CNAS-CL06(依據(jù)GB/T 27416):
《實驗動物飼養(yǎng)和使用機構質量和能力認可準則》——規(guī)范動物實驗倫理與操作。
3. 其他關鍵依據(jù)
CNAS-CI01(等同采用ISO/IEC 17020):
《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》——適用于依賴人員經(jīng)驗而非設備的檢驗機構(如產(chǎn)品鑒定、傷殘評估)。
CNAS-CL07(等同采用ISO 15195):
《醫(yī)學參考測量實驗室認可準則》——針對醫(yī)學參考測量的高精度要求。
注:所有準則需配合CNAS發(fā)布的應用說明(如CNAS-CL01-G001)使用,后者細化特定行業(yè)(如環(huán)境、食品)的技術要求。
三、常見問題與建議
1.標準更新滯后
若實驗室未及時變更作廢標準,CNAS評審將開立不符合。
建議:建立標準跟蹤機制,變更后1個月內(nèi)向CNAS申報。
2.能力范圍爭議
超范圍使用標準(如檢測對象/儀器替代)需按非標方法確認;
無樣品制備能力的實驗室,需在認可范圍中注明限制條件。
3.內(nèi)部校準要求
內(nèi)部校準活動需符合CNAS-CL31,監(jiān)督評審時必查。